合肥禁养犬有秋田吗?
我特地去查了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概念,什么是“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这个法条的表述是, 违反本条例规定,携犬进入下列场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或者两次违法的,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和轨道交通设施的;(二)文物保护单位;(三)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影剧院等公共场所; 从法条可以看出,所谓的“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场所,是指上述所列场所,即公共场所。那么,公共场所有哪些呢?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给出了答案: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场所,包括城镇广场、街道、小巷、步行街区、公园、绿地等设施。 所以,判断是否为“公共场所”,要看该地点是否属于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供车辆与行人通行的场所。
以合肥为例,市公安局官网公布了《合肥市养犬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不得进入或进行活动的场所: 第二十四条 下列场所应当设置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标志,并应当注明违法处理的程序和依据: (一)机关、团体、学校、医院等内部场所; (二)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学区域及其周围; (三)体育场(馆)、展览馆、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娱乐场所; (四)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飞机场、地铁、轻轨等交通场站以及公共交通工具; (五)商业区、旅游景区(点)和人流密集的区域等。
第二十五条 下列场所可以设立允许携带犬只进入或者限养品种登记的标志,并应当说明可进入的条件和要求: (一)宾馆、饭店、超市、商店等经营性场所; (二)市民休闲、游乐、健身等场地。
所以,根据以上条款,我们可以总结出这样一张表 通过这张表格,我们可以很方便地来判断某个场所是否能带狗进入。当然,一些商场虽然标注了禁止带狗,但经过我们的实践证明是可以带进去的,这个有待商榷。
最后说一句,写这篇文章真的很不容易,希望对各位看官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