狥为什么不咬人?
一、狗怕生,认为陌生人为敌人,主要咬陌生人;二、狗有领地意识,认为笼子是自己的领地,别人进入就应该咬;三、没有正确训练产生不良习惯,认为咬人很有意思就养成习惯;四、生病了高烧或者神经不正常乱咬人。
为了防止犬类狂犬病,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上海市家畜家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作如下通告:
一、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和外环线以外城镇地区为犬类管理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农村地区为犬类管理一般地区(以下简称一般管理区)。
二、本市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本市重点管理区,每户限养一条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具体犬只种类,由市动物防疫部门和公安部门确定并公布。
三、重点管理区内,经批准养犬的个人应当缴纳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的收费标准,由市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核定。
四、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应当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养犬。一般管理区内,个人养犬应当向居住地乡镇政府申请养犬。饲养导盲犬、扶助犬,应当向市公安局申请养犬。申请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二)有独户居住条件;(三)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五、申请养犬应当向犬类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和犬只的彩色照片,犬类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养犬许可证》,许可养犬。
六、一般管理区内的单位和重点管理区内的科研机构、表演团体、保安护卫公司等确需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市公安局批准。养犬申请经批准后,养犬人应当持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向犬类主管部门申领《养犬许可证》并登记备案。
七、经许可养犬的,应当自取得《养犬许可证》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犬只送至原狂犬病免疫点接种芯片。狂犬病免疫点应当向养犬人出具《犬类免疫证》。
八、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一般管理区内的犬只有生育或者绝育的,应当自生育或者绝育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犬只送至原狂犬病免疫点接种芯片。禁止虐待、遗弃犬只。违反前款规定,虐待犬只的由犬类主管部门给予制止和劝阻。违反前款规定,遗弃犬只的由犬类主管部门吊销《养犬许可证》,收容犬只,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