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以养大型犬吗?
北京市政府决定,自1994年10月15日起,在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和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农林科学院、北京卫星城及16个卫星城镇规划区(以下简称重点管理区)内,实行养犬许可证制度,对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小型犬,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其他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划定重点管理区。在本市其他区域(以下简称一般管理区)内,对养犬实行总量控制。
下列小型犬可在北京饲养:
北京京巴犬、日本京巴犬、玩赏贵宾犬、约克夏梗犬、西施犬、吉娃娃犬、纨绔犬、博美犬、蝴蝶犬、西高地白梗犬、猎狐梗犬、瑞士纳兹犬、比熊犬、吉娃娃犬、迷你杜宾犬、贵妇犬、苏格兰梗犬、玛尔济斯犬、西比利亚雪橇犬、吉斯特犬、玩具福克斯猎犬、迷你长腿猎狐犬、迷你长耳猎犬、迷你鞍犬、卷毛比格犬、西班牙猎犬、布鲁塞尔格里芬犬、爱尔兰雪达犬、巴哥犬、巴哥猎犬、丝毛贵宾犬、平毛贵宾犬、法国斗牛犬、斯塔福犬、斑点犬、拳狮犬、小鹿犬、贵妇犬、中华田园犬、大麦町犬、吉娃娃犬、西施犬、北京犬、卷毛比格犬、斑点犬、拳狮犬、西高地白梗犬、大麦町犬、吉娃娃犬、西施犬、北京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