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狗证怎么办理?
现在办不了,等明年吧。 今年6月份的时候颁布了《武汉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武汉市成立了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管理规定》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规定》中明确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以及养犬人享有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明确了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品种。
在《规定》中,明确了养犬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义务包括: (一)具有本市居民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固定的住所; (四)符合有关卫生和健康标准。 养犬人的义务还包括应当及时对犬只进行免疫接种,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养犬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犬只标识牌。
另外,还应当建立犬只死亡报告机制,若饲养的犬只死亡,须及时告知所在地犬只登记机关,并配合开展死因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中明确了,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市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根据农业部的规定,确定本市畜禽品种目录,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公布。
也就是说,除了列入畜牧动物品种目录里的可以养之外,其余的一律不准养殖。 还有关于违法以及罚则方面的规定。 比如,违反本规定,未取得养犬登记,擅自饲养犬只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五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又比如,违反本规定,未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迁移户籍所在地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