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禁养秋田吗?
看到很多不认真的答案,我来认真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首先,可以很明确的告诉题主,在武汉是禁养日本秋田犬的(2014年以前,武汉还可以办理进口犬证的,但是十分麻烦,需要隔离),违法的是《武汉市养犬管理规定》。另外,在湖北省内城市,比如宜昌、襄阳也都在近年陆续出台规定禁止饲养日本秋田犬(具体细节各地不同)。
目前能看到的关于秋田犬管理的比较新的规定,就在去年,公安部发布了《公安部关于公布管制刀具品种目录的公告》,明确将刀叉等厨用刀具列入管制刀具范围,同时要求“除管制刀具外,严禁个人持有任何刀具”。
虽然这个法规没有明文禁止个人从事烹制美食的活动,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很难得到体现;而且随着互联网信息流动的加速,各地相关部门必然会对这一现象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并有可能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喜欢饲育日本秋田的朋友需要引起注意了! 接下来重点来了!!!
今年三月一号开始实施的《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的定义是这样的: “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垃圾的有害固体废弃物” 注意看第二条哦,生活垃圾的范围里已经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垃圾的有毒有害物质”,那么大家想一想,作为国家定点养殖场的洪山麻塘,养的狗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吗? 根据我查阅到的资料,目前由国家农业部规定的禁养列单里并没有包含秋田犬,所以洪山麻塘应该还是可以继续饲养日本秋田的。 但是,请注意,《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制定,属于地方性法规,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法律原则,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相冲突时,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规定。
《城市管理执法制度》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有关部门发现洪山麻塘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继续私自养殖日本秋田的话,是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处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