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医院需要什么资质?
互联网医疗主要分3类 1类是问诊,2类是售卖药品(C端)或器械(B端) 3类是提供远程会诊、远程教育 首先来看第一类,也就是大家平时接触到的问诊,比如:微医、好大夫、丁香医生等,这些都属于互联网诊疗的范畴。 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应当符合《电信条例》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根据以上条款,想做互联网诊疗的业务,公司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拥有相关的技术人员作为核心团队,这个可以理解为拥有相关资质的人才;
拥有与业务开展相匹配的资金和设备;
拥有独立运营的能力,即具有与开展诊疗活动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及场地,并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除了主体资质外,开展的业务还需要在卫生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来看看第二类,也就是网上售卖药品或者器械,目前做这一块的网站有很多,如:京东大药房、天猫医药馆、1号店药店、慧聪医药等 按照商务部、食药总局、卫计委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中,对于开展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网站申请条件如下:
1.具有与开展交易相适应的条件;
2.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措施,能够保证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具备完成交易各功能模块开发和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
第三来看看第三类,也就是做远程会诊、远程教育的网站,这类网站相对于前两类而言较少,目前在法律层面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求一定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但是作为医疗机构,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提供医疗服务,都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所在地区关于互联网诊疗的有关要求。